电力是国民经济发展中重要的基础能源产业,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目前,利辛县拥有220千伏变电站1座、 110千伏变电站3座、35千伏变电站13座,配变台区4706个,35千伏线路20条、10千伏线路69条,线路长度达3500千米。电力设施作为生产、输送和供应电能的载体,是重要的社会公共设施。近年来,电力设施遭受自然灾害及外力的破坏十分严重,特别是2010年6月18日,我县遭受强对流天气,因大风刮断树木砸坏电力设施上万处,造成全县13处乡镇无电,并且给全县人民生活带来不便,全县经济损失十分严重。为确保全县电力设施安全运行,县委、县政府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自2009年10月至2010年8月,利辛电力公司连续开展了三次电力设施保护专项工作,均取得明显效果。
一、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具体做法
1、健全组织 明确责任
电力设施保护是一项艰巨而又复杂的工作。长期以来,树障是影响电力安全生产的罪魁祸首。为保障清障工作落到实处,我县成立了以副县长为组长,经委、建委、公安、监察、国土、林业等8个职能部门为成员的电力清障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做好组织、协调、监管、督办等工作,其余部门和乡镇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履行职责、供电企业积极配合、全社会大力支持”的树木清障工作新格局。
2、积极宣传发动 措施得力 重点突出 整治到位
为营造社会支持、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电力设施保护良好氛围,每次专项行动县政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主流媒体、乡镇组织召开村民大会以及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由于布置周密,措施得力,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县供电公司按照专项行动的部署对全县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树障及违章建筑进行排查,列出明晰表及时上报政府主要领导。对于重点和难点,各供电所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运行的树障及违章建筑做好明显标记、上报镇、村负责人,提出清理障碍应做的安全措施外,还迅速组织社会专业砍树队和供电员工进行联合清障;同时各乡镇政府及镇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到现场指挥,并派出专人配合协调,全力支持清障工作。
为确保清障信息及时准确,县经委严格按照县政府会议精神,主动邀请县政协副主席栽植、县人大财经委主任周之民、县安监局副局长高继雪和公安局韩登臣等有关单位负责人深入各乡镇进行督察;县清障办公室要求各乡镇每周五下午5点前必须上报清障进度和存在问题,对于迟报和不报的单位,县人大、监察局、安监局、经委、公安等有关单位及时进行督查,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为县电力设施清障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准确的依据。
3、警企联手 防患整治及时细致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供电企业制定了详细电力设施巡查制度,对巡视过程中发现违章建筑及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和隐患,严格执照“三送达一存档”的工作要求及时履行手续,跟踪消除隐患.对于企图破坏电力设施和盗窃电能犯罪行为,县供电公司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及时提供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盗窃电能信息,加大重点地段检查力度,从源头上制止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和盗窃电能犯罪行为,沉重打击了地方恶势力行为.
二、专项行动工作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
在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和县经委周密组织下,以及有关部门及乡镇大力支持配合下, 2009年10月至2010年1月,共清理19000棵树障;2010年4、5两个月清理2687棵树木,制止违章建筑2处,整改3处重大安全隐患,降低隐患1处;2010年7月至8月,共清理100000余棵树障,降低违章建筑隐患6处。全县110千伏、35千伏、10千伏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树障已全部清理干净,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
三、下一步工作谋划
一是继续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建房、植树等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加大宣传,广泛开展“树线和谐、房线和谐、路线和谐、共建安全”等宣传活动,让人民群众都能意识到保护电网安全的重要性,使安全供电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三是通过实施专项行动,认真查找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管理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控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创造良好的供用电环境;四是将电力设施保护纳入常态管理,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建立群防群治的工作机制;五是全面落实和健全树障、房障清理常态机制,继续将各类电压等级线路下树障、房障清理工作深入推进,巩固专项行动成果,确保供用电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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